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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促大学生创业

时间:2013-06-20 11:23来源:四川新华电脑学院创就业指导中心 作者:张校春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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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确状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提供以下便利。

  ———进一步完善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对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可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

  ———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允许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继续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坚持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在年检验照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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