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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一起醉酒驾驶吊销驾照 5年内禁重考

时间:2011-04-25 08: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醉驾的不再拘 5年不得重考

●两次饮酒后驾车 拘留10日

十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道法》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处 罚力度。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两级交警部门获悉,两级交警部门将按照新的法规开展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民警培训等一系列工作,为5月1日起实施新规做准 备。

醉驾的标准,是血液里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修改后的《道法》删去了对醉驾驾驶 员行政拘留的规定,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 酒后驾车的标准,是血液里酒精含量高于20mg/100ml、低于80mg/100ml。修改后的《道法》,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 限。饮酒后驾车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 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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