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中学什么好
  • 高中学什么好
  • 职场充电课程
  • IT高端培训
  • 在职学历教育

热门专业

资讯中心

高考站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高考站 >

公办高中3年内取消择校生

时间:2012-05-03 10:43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点击: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意见还提出,各地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实施意见中提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要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评价:
表情:
  • 表情6
  • 表情4
  • 表情3
  • 表情5
  • 表情2
  • 表情1
  • 表情7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学校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新科大道107号    邮编:611430   联系电话:028-65577666
蜀ICP备11014515号 隶属于北京朗杰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9-2015 sc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新华电脑学院  版权所有